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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章·宫墙血债·天下为公 (第1/2页)“尔曹身与名俱灭,不废江河万古流。”
——杜甫《戏为六绝句》
大炎洪熙五年,五月二十日。
紫禁城,不再是皇宫。
它变成了一座巨大的监狱。
关着的,不是平民百姓,而是那些曾经高高在上的皇亲国戚,王公大臣。
摄政王,被关在太和殿里。
沈砚没有杀他。
每天,只给他一碗水,半个饼。
让他看着窗外,看着那面血红的“天下为公”旗,在风中飘扬。
“参军,”阿古珞走进殿,手里拿着一份名单,“这是从宫里搜出来的。大炎朝廷,这些年,卖了多少国土,收了多少洋人的银子。都记在上面了。”
“念。”沈砚坐在轮椅上,闭着眼睛。
“辽东,卖给罗刹,白银三百万两。”
“台湾,租给英吉利,白银五百万两。”
“西藏,抵押给奥斯曼,白银两百万两。”
“云南的铜矿,四川的盐井,山西的煤矿……全都卖了。”
“卖国的钱,一半进了洋人的口袋,一半进了这些王公大臣的腰包。”
沈砚听着,手里的拐杖,被捏得咯吱响。
“这些人,”沈砚睁开眼,眼里全是血丝,“一个都不能留。”
“杀?”
“不。”沈砚摇摇头,“杀,太便宜他们了。”
“那怎么办?”
“公审。”沈砚说,“让百姓,来审他们。”
“让那些被他们卖了土地的农民,被他们抢了粮食的工人,被他们逼死了家人的百姓,来审他们。”
六月初一,公审大会。
地点,在天安门广场。
那是北京城最大的广场。
十几万百姓,挤满了广场。
没有高台,没有座椅。
沈砚坐在轮椅上,停在广场中央。
他面前,跪着几百个王公大臣。
摄政王,跪在最前面。
他瘦得脱了形,像个骷髅。
“乡亲们,”沈砚的声音,通过自制的扩音喇叭,传遍了整个广场,“这些人,就是你们的主子。”
“他们,喝你们的血,吃你们的肉。”
“他们,把你们的土地,卖给洋人。”
“他们,把你们的儿女,送去当奴隶。”
“今天,你们说了算。”
“你们说,怎么处置他们?”
“杀!”
“千刀万剐!”
“凌迟!”
百姓们吼着,愤怒像火山一样爆发。
几个年轻人,冲上来,就要打摄政王。
被沈砚拦住了。
“别脏了手。”沈砚说,“他们,不配。”
沈砚拿出一份判决书。
那是他亲手写的。
“摄政王,爱新觉罗·载沣。”沈砚念道,“罪名,卖国。判决,无期徒刑。终身监禁,直至老死。”
“其余人等,按罪量刑。重者,斩立决。轻者,发配边疆,开荒种地。”
“所有财产,全部没收。分给百姓。”
没有异议。
全场通过。
因为,这是百姓自己的审判。
六月十五,处决。
不是用砍头。
而是用枪决。
沈砚要让这些人,死得和洋人一样。
死得没有尊严。
摄政王,没有被处决。
他被押回了太和殿。
沈砚对他说:“你不是喜欢当皇帝吗?你就在这个空荡荡的宫殿里,当你的皇帝吧。”
“没有臣子,没有太监,没有嫔妃。”
“只有你一个人,和你的罪孽。”
“直到你死的那一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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