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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 人刀合一,樱花血 (第1/2页)“好厉害的刀法。”
“他是如何出刀的,你看清了吗?”
“破风无声,刀光幻影,我连他是横劈还是直斩都没看见,只见到一团亮光转动。”
“暗器还能这样子破吗?”
四周响起一连串的惊呼声。
院中众武人都是识货的。
但正因为识货,才明白李信这一手刀法的难能可贵。
简直就是一个奇迹。
在别人那里,形容一个人舞刀,是泼水难入……那是吹捧之言。
在李信这里,泼水难入,却是把他看低了。
他的刀光一起,风不进,雨不进,连一只蚊子恐怕也是飞不进去的。
“好一个人刀合一,技近乎道矣。”
彭三义惊叹出声:
“老夫自练成这五运铜钱,以意推动,随心而变。
不到胜败分明,就连自己也不知道这铜钱,究竟要打向哪个方位,又是击中哪个穴窍?
铜钱之上,更是附着震荡、螺旋,渗透、切割、钝击五种力道。
小兄弟不但能一刀破尽,更是能一一对应消磨种种劲道。举重若轻,的确是让人叹为观止。”
他转头看向杜仲山。
“杜师傅,不是老夫不肯帮你,实在是技不如人,不能强求。
二十年来,老夫经营会馆,只想为同乡谋得一处安身之处,却是不好强行介入他人恩怨。
此事若有苦衷,不妨亲自与李小兄弟分说一二。”
这话就差明说了。
你求饶吧。
没人帮得了你。
刚刚评价李信的刀法,半是吹捧,半是真心。
吹捧当然是不想让自己出手无功的举动,显然太过难堪。
对手越强,自己也越强。
败了也就败了,不但无损威名,反而与有荣焉。
这就是花花轿子人抬人的道理。
之所以半是真心。
却是因为他的确是从来没见过,有人能把刀法用得如此出神入化。
刀,就像是活了过来一样。
有了自己的生命。
常人运刀用剑,是运用工具。刀剑在手,只是杀人的器械。
威力强是强了,但毕竟是外在事物,总是不如自己手脚那般灵动自如。
不说别的,就说对劲力,对气机的感应。
刀身隔着一层,反应就不会太过灵敏。
但李信不一样。
他的刀,甚至比他的手还灵活。
长了眼睛一般的接住自己的五运铜钱突袭。
并且让来袭力量对冲消失,不多一分,不少一分。
接暗器是如此。
那么,杀人呢?
虽然并没有比拼劲力和修为,只是比了一手技巧。
但已经代表了很多东西。
如此技巧层次,自己就算是功力比他强上两个层次,也不敢就说能胜。
何况拳怕少壮,看对方这信心满满精气十足的模样,自己功力也不见得就比他强。
这样的年轻人,自己这把老骨头,真的掳起袖子与他搏杀?
那不是脑子进水了吗?
拿自己的命,去替别人挡灾。
若是义之所至,倒也没什么。
但是,眼前局势明显不是啊。
多半是杜仲山受人买通,派弟子做脏活的时候,被人逮住了。
这种事情,大家心知肚明。
那就怪不得自己无情了。
“嗖……”
彭三义话音刚落。
身旁已是风声响起。
一蓬浩大针雨,向着李信和庄红袖方向疾射而去。
杜仲山脸上闪过一丝狠意,脚下重重一弹,已是倒踩七星,向着斜后方退去。
他好像背后长了眼睛,堪堪要贴到墙壁,足跟往后轻踢,借力腾空而起。
待得肩部越过屋檐,他拧腰转身,右手轻按屋瓦……
“咻”的一声,已是如同一只母螳螂般,掠过屋脊。
眼见得就要逃出会馆。
“早料到你有这一手。”
李信轻笑一声。
身前刀光如幕般展开。
无数银亮针芒,被一刀卷尽。
身形微晃,已经拉出长长残影。
一步踏上屋瓦……瀑布般的刀光,席卷而过。
哗……
血水飞溅。
杜仲山发出一声巨大惨嚎声。
腾起半空的身体,已是分成上下两截。
双腿齐根而断。
疼痛攻心。
他力气全消,身形坠落。
被李信一把捏住脖子,倒跃而回落到院中。
这一下,从杜仲山发出暗器,到借力飞遁。再到李信出刀破针,如冲霄之鹤般一刀断腿。
生擒而回。
兔起鹘落,快得像是飞鸟展翅,让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“这还是人吗?”
最近传来的消息,那位号称轻功枪法京师第一的悍匪,在轻功和枪法之上,全面被这少年碾压。
众人只是想像着其具体情形,还真没有见过。
料想着,无非就是更快一点,跳得更高一点而已。
现在看来,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。
轻功第一的名头,在他们的眼里头一次具像化了。
对方动起手来,只能看到影影绰绰的一道光影闪动。
连眼睛都跟不上他的动作。
快成这个地步,就算是用枪瞄准也是十分艰难吧。
这时候,众人才想起先前李信所说的:
等到天黑之后,换一个身份再来谈谈,这句话里到底有着何等凶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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