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血在烧 (第2/2页)
他们是悲是恨,只因死的人太多了,死得太惨了。惨遭蹂躏还被杀害的妇人姑娘,被摔或砍得血肉模糊的婴儿幼童,被乱刀砍死的平民......,这些都是平民百姓,是老幼妇孺呀。兵壮们一个个气得浑身发抖,恨得双眼布满血丝,悲痛和仇恨混成的热泪一滴滴滚落,滴落在冰冷的尸体上。
没有一个人说话,都在沉默地抬搬着尸体,慢慢地军官们也加入了进去,最后杨子聪和方子杰也和兵壮们一起流着泪搬抬。
只有一个人没动,他就是天赐。他的眼泪擦干了又流下,流下了又擦,最后他扯下一面挂旗,抽出腰间玉龙剑划破手指,然后在旗上用血写下了一行字。什么叫挂旗?一般是长方形旗帜,上面一般绣字,如“XX大将军”、“xx大元帅”、“xx威武”、“xx无敌”之类的,挂在旗杆上就像挂着一副字画一样。
东方天赐在旗子背面写好血字,再给自己抹上止血药粉(即刀伤药),用手绢包扎好后,就静静地等着,等兵壮们忙完。
顺阳城中男女老幼二十多万具遗体,密密麻麻地铺满了城外的山坡农田,每个人,包括天赐,都郑重地向这些遗体跪下叩三个头。然后兵壮们就被召集了起来,因为天赐要对他们讲话了。
“胡人不会管什么益州人、南安人还是其他什么地方的人,只要是西蜀人,他们就绝不会手下留情,顺阳就是再清楚不过的例子!”天赐骑在马上,对围在四周挤得密密麻麻、水泄不通的兵壮们朗声做着战前动员:“不把入侵的胡人杀光,他们迟早会杀害你们的父母儿女,奸淫你们的妻女姐妹,所以你们别无选择,不是他们死就是你们亡!”
说到这天赐举起了挂旗,旗上用血写着七个大字——东方天赐死于此!
“你们中有些人不识字,没关系,我来告诉你们,这旗上五个血字是‘东方天赐死于此’。我抱着必死之心要去和胡人拼命,那你们呢?你们愿意和我去为这些死难的百姓报仇吗?!你们愿意和我一起打一场决死之战吗?!你们愿意和我一起去死吗?!如果愿意,就举起一支手并且回答我!”天赐说到最后简直就是用吼的。
“愿意!”三十五万余兵壮不约而同地一齐高举一支手,用最大的声音吼出他们的回答,将自己的性命托付在了这简单而又无比郑重*的两个字上。
(声明: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两天一更新,没办法,工作忙嘛)